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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进口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05-14 07:18:3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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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进口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 海关总署


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进口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海关总署



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进口药品与日俱增,但药品质量却有所下降,以次充优,以伪冒真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进货单位不按规定向口岸药品检验所报验或在未取得检验合格准予进口使用的情况下,擅自调拨、销售、使用,以致群众用药不能保证安全有效,使国家经济蒙受
损失。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加强进口药品(包括药材)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管理,特做如下通知:
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凡进口的药品(包括药材)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大连、青岛、武汉市及广东、福建省)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口。如不报验,擅自进口调拨、销售,则按《药品管理法》第十章的
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二、海关及口岸药品检验所,要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督检验工作,严格把关。进口药品到达口岸后,收货单位必须向就近口岸药品检验所报验,海关凭口岸药品检验所盖有“已接受报验”字样的报验单放行。
口岸药品检验所,在接到报验后,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发出检验报告书,检验合格的方准调拨使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进口只供军内使用的药品,由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检验所负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



1985年12月10日
高级犯罪与低级犯罪

龙城飞将


  根据哲学原理,任何事物都区分为一些层次。地球分为地壳、地幔和地核,原子分为电子和原子核,国家分为省州市县等。相应地,人分为上等人了下等人,或者说高级人和低级人,而常用的文词则是社会的上层与下层。
  
  同样的原理在犯罪领域也可以发现。

  高级人若是犯罪,往往是高级犯罪,手段高级,过程高级,结果高级。比如贪官污吏、窃国大盗不用暴力、不用受辛苦,只需要动动嘴,或做出一点暗示就可以攫巨额金钱,拥高级美女,享高级生活。
  
  低级人若是犯罪,则是低级犯罪,他们没有能力盗国库、贪巨款、揽国际女星于怀中,最多是偷盗抢斗殴,而贪污受贿老鼠仓等高级犯罪他们是闻所未闻。
  
  公众对这两类犯罪的痛恨程度是不同的。低级犯罪,往往是对社会普通人和下层人进行的。通常情况下低级犯罪的被害人自己也不富裕,有时被偷抢几千元几万元对他们来说是巨额财产,因此他们恨死了盗贼。而高级人对这类犯罪的感受则不很相同。首先是社会的保安警力等主要放在高级人群聚焦的地方,他们的安全得到较高的保障。其次是即使受到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盗抢也是的“湿湿水”,连他们的皮毛也未伤到,所以盗抢对他们的影响的微乎其微的。曾有许多报导,某大官员的家被梁上君子光临,损失巨大也不去报警就是例证。

  根据我国的刑法,可以看出,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侵占罪等,可以归为低级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则可以归入高级罪。低级罪主要为低级犯罪人,无权、无势、甚至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所为,使用手段多为低级手段。高级罪主要或者只能由高级犯罪人,掌握重权或有着巨额收入的人所为,使用手段主要是高级手段。
  几个低级罪的量刑标准:抢劫罪:3-10年、10以上、无期、死刑。盗窃罪与抢夺罪:3年以下、3-10年、10年以上、无期。侵占罪:2年以下、2-5年。

  几个高级罪的量刑标准:贪污罪与受贿罪:免于刑事处分、1-7年、5-10年、10以上、无期、死刑。挪用公款罪:5年以下、5-10年、10年、无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年以下。私分国有资产罪:3年以下或拘役、3-7年。

  在量刑的标准上,低级罪,一般规定得重。即小的利益侵害即予以较重的刑事处罚。高级罪的量刑则较轻。

  低级罪以盗窃罪为例,1000-2500元,管制、拘役、有期徒刑6个月……24000-31000元,5-6年……52000-60000元的,9-10年。……132000元-150000元的,14-15年;150000元以上,无期。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一般以3000-5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以6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一般以2-3万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万元为起点。

  高级罪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为例:5000-10000元,数额不大,可以免于刑事处罚。0.5-5万元,数额较大,1-7年。5-10万元,数额巨大,5-10年。10万元以上,10年或无期。

  从立法可以看出命价的不同。10000元在高级罪可以免于处罚,在低级罪则是2-3年。挪用公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定刑更是畸轻。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高级犯罪嫌疑人与低级犯罪嫌疑人的处置方法也是不同的。低级罪,常常是没罪时可能定有罪,罪名不清时可能硬套一个罪名。以许霆为例,事实是清楚的,法律上找不到依据,但使他经历了从无期到5年的司法蹦极。梁丽,几分钟内发生的事,几个小时内找到了她拾得的全部财物,却关了9个半月不允取保候审。高级罪犯罪却是受到优厚的待遇,起诉时却可能只拿出其中一部分证据材料和犯罪事实,实际上是先定好准备判多少年,就拿出多少材料来起诉。所以,对窃国大盗经常的处置方式是,实际贪污几千万甚至几亿,但起诉时只认定几百万。根据刑法规定早就应该枪毙几百次的案例,极有可能是只判几年至十几年,而有能量的犯罪嫌疑人在狱中待一段时间又有人帮助他以保外就医等方式放他出来,恢复他自由。

  这种现象,美国著名的法社会学家唐•布莱克早有研究,他在《法律的运作行为》中讲到,社会分为不同的层级,社会施加于对不同层级的人的法律的量是不同的,一般的规律是,下行的法律的量要大,上行的法律的量要小。翻译与中国古代的语言就是,刑不上大夫。即,对上层人物的高级犯罪,处罚总是很轻的。对下层人物的低级犯罪,处罚却是很重的,一定要让他们无家可归,从监狱中出来后没有工作还得去犯罪。

  社会上法律的这种运作模式,就会产生两种职业的犯罪。高级犯罪风险小,成本低,所以有条件的高等人往往不停地在犯高级的罪。低级犯罪风险大,成本高,你社会低层的人,尤其从监狱中出来的人没有其它出路,所以再犯罪也许是他主要的出路。

2009-11-25
作者博客:http://blog.sina.com.cn/zjysino20080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进口小汽车车体等零部件估价工作的通知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进口小汽车车体等零部件估价工作的通知
1995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自国家实施汽车产业政策以来,将小汽车整车运至香港等地拆解后进口的情况日趋突出,这实际上是一种偷逃关税变相进口整车的瞒骗行为。为加强对此类进口货物的税收征管,合理地确定完税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拆解的小汽车的完税价格时,各部件占整车价格的比例按以下原则掌握:
部件名称 占整车价格比例 备注
1.发动机 15%
2.变速箱 8%
3.前后桥 17% (包括悬挂系统、驱动桥和车轮,其中驱动
桥占13%)
4.车体 60% (车体为不含1、2、3、项的拆解车,如车
门、坐椅、音响从车体上拆除,其价值按占
整车价格的以下比例掌握:车门3%,坐椅
2%,音响1.5%)
二、凡进口小汽车车体(即整车拆去发动机或前后桥或变速箱等部件的不完整汽车)一律按相同或类似整车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扣除被拆去部分估定完税价格。如果实际进口车体在上述列名部件外还拆去了其他零件,其价值不予扣除。计算方法为:车体完税价格=整车成交价格×(1-拆去部分占整车价格比例)
三、进口车体价值超过整车价格60%的,应视为构成整车特征,并按相应税率征税。单独进口车体以外的零部件仍按现行规定估价征税。
四、进口拆解小汽车在境外发生的拆解费,应按整车价格的5%-10%估定,一并计入完税价格。
五、各关应加强对进口汽车车体和零部件的查验工作,并做好验货记录。
六、本通知规定自1995年1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