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行为的分类
王海宏
一、单方民事行为、多方民事行为(双方民事行为、共同行为和决议)
以民事行为的成立所需意思表示的数量为标准,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单方民事行为和多方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行为,又称一方行为、单独行为,是指一项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行为。单方民事铜佛还可以作进一步的区分:一是须向特定人进行的单方民事行为,如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中当事人行使追认权的行为等。进行此类单访事行为的当事人的常享有依据先前订阅的合同或法律的规定产生的权利。上继而单方民事行为中包含的意思表示只有到达作为接 收方的特定人,才能生效。二是无须向特定人进行的单方民事行为,又称严格的单方民事行为,如抛弃动产?l有权的行为等。此类单方民事行为所包含的意思表示一经作了,即可生效。
多方民事行为是指通常需要两项以上意思表示才可成立的民事行为。多方面民事行为包括双方司行为、共同行为和决议。
1.双方民事行为,是指需要两项内容但相互对应的肤浅 出致才可成立的民事行为。
2.共同行为,又称协定行为,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并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可成立的民事行为。
3.决议是指多个民事主体在表达其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依据表决原则作出决定。
二、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
民事行为是否应当或者必须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采用特定的形式,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指依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或者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司行为。
不要式行为,指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其形式并无特别要求的民事行为。
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要式行为,未采用特定形式的,民事行为不成立。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不采用特定形式的,不影响民事行为的成立。
三、主民事行为、从民事行为
以民事行为之间的相互依从关系标准,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主民事行为和从民事行为。
主民事行为,指不需要有其他民事行为的存在就可独立成立的民事行为。
从民事行为,指从不属于其他民事行为而存在的民事行为。
从民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取决于主民事行为。主民事行为未成立,从民事行为无由成立。
主民事行为无效,将导致从民事行为不能生效。
四、独立的民事行为、辅助的民事行为
以民事行为是否有独立的实质内容为标准,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独立的民事行为和辅助的民事行为。
五、生产行为、死因行为
根据民事行为单独行为是的发生是在行为人生产还是死后,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
六、负担行为、处分行为
以法律为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区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七、有因行为、无因行为
在财产给予行为中,以法律与其原因的关系为标准,可以把法律行为区分为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海宏
关于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的补充通知
产业损害调查局
调查函[2003]13号
关于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的补充通知
根据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报名情况,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在审核申请登记材料后,确定参会各利害关系方名单和听证会程序如下,请各利害关系方按听证会要求准时参会。
附件一 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参会名单
附件二 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程序
产业损害调查局
二OO三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参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人类别
代理律师事务所
参会人数
1
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 国内生产者
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
17
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南造纸厂
2
日本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天地和律师事务所
2
3
日本国王子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君合律师事务所
4
4
韩松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2
5
南韩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1
6
启星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1
7
新湖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2
8
韩国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金诚律师事务所
1
9
茂林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1
10
新茂林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1
11
丰满制纸株式会社 国外生产者
1
12
斯道拉恩索公司 国外生产者
环球律师事务所
5
13
美国米德维实伟克公司 国外生产者
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
4
14
上海田源纸业有限公司 国内进口商
无
1
15
大永纸通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事务所 国外出口商
无
3
16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国外出口商
无
1
17
韩国(株)大兴贸易北京代表处 国外出口商
无
1
18
三井物产(株)北京事务所 国外出口商
无
1
19
北京印刷协会 用户
北京宝华德律师事务所
3
20
北京佳信达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用户
无
1
21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用户
无
1
22
北京金冠方舟纸制品有限公司 用户
无
2
23
天津新华印刷一厂 用户
无
1
24
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 用户
江苏唯衡律师事务所
2
25
韩国驻华大使馆 外国使馆
无
2
26
美国驻华大使馆 外国使馆
无
4
附件二:
铜版纸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程序
2003年2月26日上午
序号
时间安排
发言单位
1
8:00 9:00
听证会签到
2
9:00 9:15
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案由,介绍首席主持人和其他主持人;
2、首席主持人主持听证会;
3、主持人宣布申请参会利害关系方身份审查情况,宣布听证会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4、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发言次序。
9:15 发 言 开 始
3
50分钟
本案申请人: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纸厂及其代理人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4
30分钟
部分韩国生产企业及其代理人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5
10分钟
韩国驻华大使馆发言
6
20分钟
美国米德维实伟克公司及其代理人北京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发言
7
10分钟
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
8
机动30分钟
主持人可以就有关问题提问并请当事人回答
2003年2月26日下午
序号
时间安排
发言单位
2:00 发 言 开 始
1
20分钟
日本制纸株式会社及其代理人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2
20分钟
日本国王子制纸株式会社及其代理人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言
3
10分钟
出口商代表韩国(株)大兴贸易北京代表处发言
4
10分钟
国内用户江苏省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发言
5
10分钟
国内用户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发言
6
25分钟
本案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最后发言
7
15分钟
部分韩国生产企业及其代理人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最后发言
8
10分钟
日本制纸株式会社及其代理人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最后发言
9
10分钟
日本国王子制纸株式会社及其代理人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最后发言
10
10分钟
美国米德维实伟克公司及其代理人北京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最后发言
机动20分钟
主持人可以就有关问题提问
首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注:根据现场情况,主持人可以对发言时间和顺序进行适当调整。